| 索引号: | 11220100MB1507524C/2023-00958 | 公开方式: | 主动公开 |
| 发布机构: |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| 组配分类: | 通知公告 |
| 文件编号: | 发文日期: | 2023-06-15 |
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
税务文书送达公告
长税三稽公字〔2023〕8018号
长春市庆丰源精制米有限公司:
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,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(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)。
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。否则,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,即视为送达。
地址:长春市朝阳区安达街281号
电话:0431-80503191
特此公告。
附件:长春市庆丰源精制米有限公司(纳税人识别号:912201066914751199)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(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)长税三稽税通〔2023〕0014号
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
2023年6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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