祝佩龙:(纳税人识别号:220502********0839):
因采用直接、邮寄等送达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《税务处理决定书》(通税稽处〔2024〕23号)和《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通税稽罚〔2024〕14号)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六条规定,现以公告方式送达,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(江畅路676号)领取以上文书,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,即视为送达。
特此公告。
地址: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江畅路676号
联系电话:0435-5005089
联系人:田原 肖尧
附件1:《税务处理决定书》(通税稽处〔2024〕23号).docx
附件2:《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通税稽罚〔2024〕14号).docx
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稽查局
2024年12月23日
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|